多单位组合采购与结算

帮助中心 › 供应链 · 进销存

同一物料支持箱、包等多个采购单位;按各单位报价组合下单,并贯通入库、应付与退货。

适用场景

门店要货量有多有少时,不必把所有数量强制换成整箱。例如饮料“1 箱 = 24 包”,门店需要 51 包,可以采购“2 箱 + 3 包”;2 箱按箱价结算,3 包按包价结算,库存仍统一记录为 51 包。

一、配置物料的可选采购单位

  1. 进入【产品物料 › 物料库】,新建或编辑目标物料。
  2. 把日常库存和成本核算使用的最小单位设为「基础消耗单位」,例如“包”。
  3. 设置默认采购单位,并在「可选采购单位」中同时选择“箱、包”等实际允许采购的单位。
  4. 逐个维护换算率,例如“1 箱 = 24 包、1 包 = 1 包”,保存前确认每个可选采购单位都能换算到基础单位。
基础单位要先确定:物料产生入库、出库等业务流水后,不建议再修改基础消耗单位。换算率录错会同时影响采购覆盖量、库存数量和成本,请在启用前核对。

二、为供应商维护各单位报价

  1. 在物料的供货关系中,为同一供应商分别建立“箱”和“包”的供货单位;同一供应商的同一供货单位不能重复。
  2. 进入【采购管理 › 询价管理】,按供货单位维护并审核报价、含税/未税口径、税率、起订量、采购倍数、交期和有效期。
  3. 确认“箱价”与“包价”各自对应正确单位。例如箱价 ¥88/箱、包价 ¥4/包,不能把箱价直接当成包价使用。
提示:只有同一供应商为该物料配置了两个以上有效供货单位及价格,转采购订单时才会显示「智能组合」。

三、门店按实际单位提报要货

  1. 进入【采购管理 › 采购申请】,点「新建」并添加物料。
  2. 在物料行选择采购单位并填写数量;需要同时提报多个单位时,点该行「加单位」。
  3. 例如门店已明确要“2 箱 + 3 包”,可保留同一物料两行,分别填写 2 箱和 3 包,再提交审批。

系统会把同一物料的多行数量统一换算为基础单位校验,但保留每行原始采购单位,便于后续按对应单位报价下单。

四、转采购订单并使用智能组合

  1. 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点「转采购订单」,为物料选择供应商。
  2. 如果申请按基础单位提报,例如 51 包,可在「成交单位」列点「智能组合」。
  3. 系统按该供应商已生效的单位换算、起订量和采购倍数生成组合,例如“2 箱 + 3 包”;逐行展示“本行承接”的申请量。
  4. 核对每行的成交单位、采购数量和应付单价后保存。不同单位可以选择不同供应商,系统会按供应商分别生成采购订单。

五、数量校验与超采处理

  • 不允许少采 — 同一申请物料的所有采购行换算后,合计必须覆盖原申请基础数量,否则系统阻止提交。
  • 起订量与采购倍数 — 某行低于供应商起订量时,可点「补足」;采购数量还需符合该单位的采购倍数。
  • 允许有原因的超采 — 因整箱、起订量或采购倍数造成超量时,页面显示“组合超采”,必须填写原因后才能提交。
智能组合不是自动比最低价:它负责按包装换算生成“整箱 + 散装”数量,并遵守供货条款;采购人员仍需核对供应商、报价有效期、税价口径和总金额。

六、入库、应付与退货如何计算

  • 采购金额 — 每个成交单位独立计价。若 2 箱 × ¥88,加 3 包 × ¥4,则采购应付为 ¥188。
  • 采购入库 — 入库明细精确对应采购订单行;可以按采购单位验收,也可以切换为基础单位清点。无论如何清点,金额始终沿用原订单成交单位价格,不会把箱价乘到包数上。
  • 库存与成本 — 入库后统一换算成基础单位增加库存,并按实际入库金额参与移动加权成本计算。
  • 供应商应付 — 财务按采购订单各行的实际成交金额汇总,不把不同单位强行合并成同一个单价。
  • 采购退货 — 集采退供货商并由供货商确认签收后,退货金额进入供应商实时对账并冲减应付;退货前应核对所选单位、换算率和页面显示的退货成本。

完整示例

物料“测试主料”的基础单位是包,可选采购单位为箱、包,换算为 1 箱 = 24 包。门店申请 51 包;采购员选择同时提供箱价和包价的供应商,点“智能组合”得到 2 箱 + 3 包。采购订单按 2 箱和 3 包分别计价,到货后库存增加 51 包,应付按两行成交金额合计。

相关操作指南